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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信标题 山顶御景园物业违法停水
提交时间 2021-11-28
来信内容 本人是山顶御景园5-2-176户住户,该房屋与2019年10月1日前装修完成,物业公司有缴纳装修押金和登记记录,19年11月-20年3月物业告知我产生80元左右水费,在20年3月至今产生水费不足20元。我有三点疑问,山顶物业一直不予答复:1、19年11月-20年3月疫情期间,该房屋因未装厨房和开通燃气因此无法居住,在无人居住期间如何产生这么高的水费。2、山顶地产在交付房屋时并未让业主对交付房屋的水表底数进行确认,因此在计算水费时,该户水费底数巨大;3、从20年3月至今,去往该房屋的频率和次数与19年相同,为何这一年半的时候用水量没有19年11月-20年3月用水量多。我的观点是:1、我不认为水表有问题;2、我认为山顶物业在收取水费时,是按照水表初装开始计算的水费,把施工期间的水费也计算到我身上。虽然钱不多,但山顶拒绝沟通的态度和停水的做法,令人愤怒。我希望山顶物业能拿出来一个沟通协商的态度去处理该问题。已经第二次反应了,第一次没有人应答!

受理回复

回复单位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
回复时间 2021-12-01
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:接件后,郑港办事处高度重视,联系山顶御景园物业负责人,经核实,该业主在2019年4月6日办理的装修手续,于2019年10月15日装修完毕并且进行第一次验收,在2019年11月15日进行了第二次验收,开发商承担2019年10月31日之前的水费,物业于2019年10月31日抄各户水表并且做为底数,该户水表底数是29吨,此水表底数在2019年11月8日以电子版的形式在各楼栋业主群进行公示,并且当天在各楼栋电梯前室公告栏进行公示,公示期内该业主并没有对水表底数提出疑问,物业每四个月抄一次水表,并每次对水表底数进行以业主微信群、单元公示栏公示,第一次产生水费的催费通知单也张贴在该户入户门上,该业主也没有提出异议,截至目前该住户已经拖欠16个月的水费没有缴纳,由于自来水公司多次催物业公司缴纳总表水费,如不及时缴纳,整个小区断水,为了保证其他缴费业主正常用水,物业公司不得不把没有缴纳水费的住户停水,已安排物业客服人员在两天内与业主沟通,争取达成一致。 郑港办事处 2021年12月1日